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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我從一家資本額140億的大公司離職
因為當初到職時那間公司給了我一筆簽約金
由於是第一次簽約 興奮的想到自己的努力被業界肯定
傻傻的簽了一份似是而非的契約開始了我的苦難


某次 因為公司政策失誤 造成我損失上百萬
主管一個個撇清  每個人都怕沾惹到是非
沒一個人願意幫我處理
原來這社會現實到這個程度
簽約是一個嘴臉   有了狀況又是一個嘴臉
但是除了無奈也只能面對
誰叫我是第一線人員
等我處理好之後我便決定離開這家公司

離開前 我遵照員工規章提前一個月離出申請
也詢問過公司我的離職是否合乎契約內容
得到公司允許後 我便轉任其他公司

沒想到 在離職的5年後
我竟然接到那家公司 要求返還簽約金的信函
我理直氣壯的出席調解委員會
聲明..自己是按照公司規定辦理離職 
也斷斷續續跟貴公司同仁有聯繫
加上聯絡電話也不曾變更 
貴公司竟然遲至5年後的今天 突然寄協調信給我 
實在令人無所適從''

對方負責的法務王小姐 溫柔但是堅定的回答我
「我們中間有聯繫過你   而你也承諾某月某日還款」
 「%&)@%^$&%!」
( 事後私下卻跟我說這些聯絡紀錄是由負責聯繫的''中間人''回報公司)
天殺的!! 不知道哪個分身冒充我~

更賤的是那位王小姐還說   
「其實如果沒人提出我們公司是不會進行追討
而提出的人  就是當初同意你離職的人」
那位先生剛離職,本公司最近也跟那位先生有些訴訟正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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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是抱持很輕鬆的態度面對
畢竟離職前我曾把契約書給一個律師朋友看過
他說 .. 契約基本上有許多不合理以及違規條文  我可以無須理會
再者 我非常確定對方不曾跟我有過任何接觸
搞不好 還可以告他們個詐欺罪~
所以幾個舊主管都建議我打官司  
  
可是兩次的協調會 他們的態度都很強硬 
硬是要我提出還款金額及方式

老r 提醒我 
「你這隻小蝦米
打算花多少時間精力 去面對這樣資本額140億的大鯨魚」
本來我一直覺的我並不理虧  我可以自己處理這事情 
可是 老r提醒我 先問問我家人 
不要扥到最後難處理才找人..到時候反而會被責難
因為我家人剛好跟這家公司老闆私交不錯
小粒也覺得不要到後面不可收拾才說

昨天我跟家人大致提了一下
家人了解整個狀況後 
要我 態度柔軟但是 立場堅定 如期出席 協調會
並且表明   我無須賠款的態度
他們會致電關心..   後來對方的總經理承諾會去了解 .. 


事情看起來 有了初步的解決
可是出席2場協調會之後  我真有很深的感觸
我以為有理走遍天下  我覺得我可以自己處理
但是有理又如何  比不上家人一通電話

..... 這社會怎麼變成這樣了
我因為運氣好  有管道幫忙
如果我今天沒有的話 又會是什麼處境
是不是就等死  而且怎麼可能每次都有這樣的好運
還有他們的態度真的很可議

【沒人提案 就不追討  有人提案  法務才會進行追討】

這種標準 是架構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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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寒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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